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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由犯罪防治學系主任兼任,綜理與規劃本中心各項研究與活動事宜;置執行秘書一人,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。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,由中心主任兼召集人,置委員五至七人,由校長就校內外相關學者專家遴聘之,任期二年。

主任:

執行秘書:

諮詢委員會: